问题:在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科研技术行业,研发费用能否申请加计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版)》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据此,民办非企业单位,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