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单位为新疆的光伏发电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其他收入(即征即退50%的营业外收入)是否也可以享受三免三半的免税优惠?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据此,光伏发电企业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享受优惠政策,对其他收入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