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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征税?
【摘要】:应在搬迁完成年度,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未规定专项用途,还属于政府补助不征税范围吗?


答:《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

第三条 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第十六条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据此,企业取得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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