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在境外办展会,雇佣当地企业和个人提供策划、广告、翻译服务,由境内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是否需要代扣税款呢?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据此,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提供服务,支付方应按6%代扣代缴增值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外,无需代扣代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