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火车票、飞机票记入进项抵扣的增值税可以加计抵扣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据此,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由此,火车票、飞机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