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果土地退回给政府,退回前,在土地上发生的基建支出可以进项税转出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三十七)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土地退回给政府,免征增值税。用于土地上发生的基建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