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发票可否进项税抵扣?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技术服务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