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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商品住宅用于员工住宿,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摘要】:购买商品住宅供员工住宿,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公司购买民用商品住宅供员工住宿,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第八条(一)三项明确了,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包括所属的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文化娱乐单位等部门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购买商品住宅供员工住宿(不包括家庭居住),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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