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同一地区母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转移,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八)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二)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依据上述规定,母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转移,无论有偿或无偿的,应按销售或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