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一间中外合作企业,在香港买了一台小汽车,上两地牌照。请问以什么凭证入账,可以入账吗?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据此,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款项支付凭证和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