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单位与设备制造商合作生产一个设备,假如所需金额合计10万,我单位付给设备制造商5万,这个设备以后的所有权是双方共同拥有,我单位是不是应该确认5万的固定资产?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第十九条规定,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据此,合营方投资合作生产设备,所有权双方共同拥有,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合营项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