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餐饮企业自行购买了一个10万的收藏品,后期也不卖出,计入什么科目比较好?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据此,企业购买的收藏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计提的折旧,不予税前扣除。处置时允许税前扣除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