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客户在园区内买了一块地皮,费用1000万,科目计入无形资产,后来收到政府扶持资金返还100万,这100万冲减无形资产还是计入其他收益?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据此,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