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收到拨过来的党建岗位津贴,怎么记账?发放时怎么记账呢?
答:《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据此,企业取得党建岗位津贴的收支,计入“营业外收支”或冲减“企业管理费”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