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果有欠税记录的话,公司的纳税信用评级一定是D级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第六规定,关于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规定,
一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欠缴税务机关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但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逾期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