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集团对下属公司这种转让,东莞税局要求大集团要按视同销售缴纳印花税,才给变更股东,这种对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明确了,“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无偿划转股权,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