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公司提供车辆监管服务,同4S店和银行间签署的第三方车辆监管服务。之前印花税一直按照仓储管理计算缴纳,但合同规定的是监管费,部分规定代管协议。2020年将行业代码修改为其他技术服务行业,给客户开具的是技术服务费。此时起我们应该按哪个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三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提供车辆监管服务、代管服务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提供仓储保管服务,技术服务签订的合同计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