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们外地员工让代理公司代缴社保,代理公司只是代我们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工资是我们自己发给员工的,个税也是我们这边来申报,他们收我们的残保金费用,残保金直接给代理公司,我们自己在算残保金的时候算这些外地员工吗?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
第七条三款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三款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据此,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包括跨地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