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如果我们安装了一个充电桩给员工电动车充电,为不使国有资产流失,我们需要找员工把电费收回来(没有发生增值),这种情况下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据此,转售电无论是否增值,应计缴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