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代表处定的地毯、广告牌之类的物品,可以入固定资产科目吗?
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8号)第七条2.规定,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等。
据此,代表处购买的地毯,广告牌,计入物品采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