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向境外捐赠物品如何税前扣除?
向境外捐赠物品如何税前扣除?
【摘要】: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按规定税前扣除。

请教:客户准备给蒙古国捐赠草料等物品,由红十字会采购草料捐赠给蒙古国。但是由于红十字会需要进行招投标等活动,会影响草料的使用。是否可以由客户直接采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资料才能满足税前扣除?

答:《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08年第35号)第十三条二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其自产或者外购商品的,需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发票及证明物品质量的资料。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

十一、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十三、(二) 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接受捐赠方不得向其开具捐赠票据。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向境外捐赠草料等物品,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按规定税前扣除。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