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售卖产品所产生的超市陈列费属于广宣费吗?
答:《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9]27号)第一条(二)明确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宣传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2.通过一定的载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
据此,企业支付陈列费,不属于业务宣传费支出,允许税前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