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公司是一家做代订机票酒店住宿赚服务费的,不是旅游行业也不是平台,代收的费用+服务费全部确认收入,所有代收的要支付出去的费用确认成本,这种方式是否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三)4.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
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无论会计如何处理,全额计缴增值税。按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成本,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