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条件?
请教: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各区政府)这个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呢?
另外,如上文件是指正常办理纳税,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意思么?不是3个月内报完税就可以吧?
答:《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有关内容》第一条明确了,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
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特殊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在税收征收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符合延期缴纳税款相关规定的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缓缴,不符合规定的应在征收期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