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委托开发可以开具技术开发费6%的发票吗?
委托开发可以开具技术开发费6%的发票吗?
【摘要】:按“研发服务”计缴增值税

请教:签委托开发的合同,受托方可以开6%的技术开发费的发票吗?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据此,受托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应按“研发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