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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摘要】: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京人社发〔2023〕3号              2023-04-28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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