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们公司接了个机房配套的项目,主体是设备供货和集成,但带一些改造工程。这部分涉及开9%的发票,公司营业执照没有机房改造业务,于是委托下游去做。我们是否可收下游9%的发票,再向上游开9%的发票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七条明确了,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为“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据此,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有资质参与施工,应按“建筑服务”9%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