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1.财政拨款的政府补贴专款专用的钱可以做短期理财(随时可以提取的那种)吗?2.项目提前实施花的钱可以用拿到的政府补助后,填补之前的花费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第七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据此,政府补贴专款专用,在使用前可以通过短期理财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垫付项目资金可作为政府补助应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