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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退的耕地占用税可以冲销无形资产原值吗?
【摘要】:对政府先征后返(退)耕地占用税,应当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前计提的摊销无需追溯调整。

请教:之前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了无形资产原值,现在政府给退回来了,是冲销无形资产原值吗?那以前计提的摊销还用更正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依据上述规定,对政府先征后返(退)耕地占用税,应当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前计提的摊销无需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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