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全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从9000万减资到7000万,可以用减资的2000万抵消借给股东的款吗?
答:《公司法(修订)》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据此,企业依法减资,除抽逃注册资金外,可以抵消股东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