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们主营培训、产教融合论坛、会议等服务,可以申请非学历教育简易征收吗?需要申请相关资质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提供培训服务、产教融合论坛、会议,无论是否有资质,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