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们租的办公房是2015年开始的,对方给我们开5%税率的票,如果我们作为二房东再租出部分房屋的话,应该按多少税率开给对方呢?
答:《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二(综合管理类)》(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答: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按“取得不动产”办理。
据此,企业转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简易计税5%),应按9%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