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公司在自己研发的平台上销售录制好的课程,把课程卖给个人,每个买该课程的人员都会拥有一个该课程的账号,这项服务费增值税税率应该是多少?属于哪个税目呢?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据此,平台销售在线课程,按“教育服务”6%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