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企业购买外汇买卖掉期业务,即购买外币,7天之后卖出,赚取利息,是属于不保本不保息的理财产品,需要按照金融产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吗?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据此,企业购买外汇买卖掉期,取得的收益,应按“金融商品转让”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