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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摘要】:印花税应税营业账簿按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计缴;以后年度按照增加部分计缴印花税。

请教:被动稀释股权,仍为权益法,由此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印花税法》规定,
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印花税应税营业账簿按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计缴;以后年度按照增加部分计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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