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个人开户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现在新出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是如何纳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据此,个人年综合所得扣除6万元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个人养老金12000元/年支出后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工资、薪金所得”3%计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