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所在的公司在宁波注册,部分员工在北京办公。北京人员的社保及公积金工资想通过另一公司发放。由宁波公司每月支付另一公司相关的款项。如何做账,才能合理合规不违法?没有在北京成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打算。
答:企业委托第三方代支付异地员工社保及公积金工资,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北京人员社保及公积金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第三方借:其他应付款—— 第三方 :管理费用 (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