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根据市创文办要求,对水表后乱拉乱接驳供水水管的居民楼进行整治,按标准重新为居民接驳水表后的水管。从物权法、供水条例等法规来说,水表后的水管资产归用水户,水表及水表前的水管资产归供水企业。
现在此事由地方某政府部门牵头,摸底排查实施等工作。
至于资金有2种计划解决方案:
下拔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整治,供水企业承担一部分整治费用,请问这种情况,账务处理是如何呢?费用列入营业外支出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第九条(二)规定,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据此,供水企业发生的水表整治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取得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