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根据新收入准则,净额法收入是次结,成本是月结,请问需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据此,净额法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按月将收入转入本年利润,按月结转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