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个国外的客户给我们寄了一个样品过来,让我们按照这个作为参考,完工后随货物再一起寄回给对方。样品不需要付费,但是海关也不允许申报0价值,现在要申报一个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因为没有对应的资金流,这个海关缴款书我们还能抵扣进项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据此,企业进口借用样品缴纳的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用样品无需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