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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6000元无票成本能否税前扣除?
【摘要】:销售彩票,不征收增值税,无需开具发票。其账务处理如下:

问题:企业实际业务为代销彩票,买了6000元彩票进行测试。实际彩票没有刮开,入账做了库存商品,后低价销售5400元,差额600直接进入费用。由于彩票行业特殊性,该部分无票,如果做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还是应该做成收入5400交增值税,结转6000成本,如结转6000成本无票能否税前扣险?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销售彩票不征收增值税。


据此,销售彩票,不征收增值税,无需开具发票。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 银行存款  5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
         贷:库存商品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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