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暂无摘要

建市[2022]59             2022-8-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

 

  一、将第八条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二、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