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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服务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摘要】:请教:A公司跟一家保理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利率大概在8.5%,A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对应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据实扣除?

  请教:A公司跟一家保理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利率大概在8.5%,A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对应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据实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据此,企业支付保理公司(非金融企业)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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