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个优惠期间会精确到月份么,比如2015年7月1日取得第一笔收入,最后优惠年度是2020年底,还是2021年6月30日呢?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此,2015年7月1日取得第一笔收入,自所属纳税年度2015年起-201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 -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