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影视剧制作的时候,制片方租赁了一个影视棚和大型设备,还有剧场临时租赁几天车辆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第一条明确了,“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依据上述规定,签订租赁影视棚和大型设备、车辆,应按”财产租赁合同“计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