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发票能抵扣进项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第八条(一)四项明确了,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包括所属的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文化娱乐单位等部门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依据上述规定,用于职工岗位外部培训费(学历教育除外),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