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残保金的基数里人数中是否包含劳务派遣公司代发的人员工资?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据此,残保金的基数,不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代发的人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