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公司主营是进口水果的批发和零售,现在我们要从国内农民手里采购一批葡萄,这是农民自己的果园,想知道有哪些税务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答:《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据此,企业销售外购的水果,应按农产品9%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