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进口环节,精制的葵花籽油就是13%的税率,初级的葵花籽油是9%的税率;内销的财税32号文,食用植物油就是按照9%的税率。那么我们开发票是按照13%还是9%?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二)规定,……,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食用植物油仅指:……、葵花籽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据此,销售精制的葵花籽油(食用植物油),应按9%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