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2月份发放的年终奖金12后是按3500扣除时期的老税率算个税,还是按5000扣除额的新税率算个税?
答:《财政部税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据此,12月份发放的年终奖金应按5000扣除额,并按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